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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银行:擦亮底色 践行普惠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9-30 作者: 来源:德州银行 浏览:298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德州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服务小微、服务市民”的经营方针,把支小支微、服务民生作为重要使命,致力于打造普惠金融标杆银行。截至2021年8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45.05亿元,较年初增加13.80亿元,增速44.16%,小微贷款户数4368户,较年初增加1203户。

 

落实政策支持复工复产

 

聚焦“六稳”,支持“六保“,充分运用两项直达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全力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和复工达产。依托创业贴息、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等,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德税易贷、 税易贷、科创成长信用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启动小微企业诚信客户“白名单”培植计划,扩大辖内优质诚信企业信用贷款覆盖。自2020年3月央行两项直达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实施以来,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555户、9.56亿元。同时,高站位、抓落实,确保政策连续、稳定,截至2021年8月末,共办理普惠型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83户,涉及贷款本金3.47亿元。

 

持续开展首贷培植行动

 

聚焦首贷难症结,强化政银信息共享和银企信任合作。自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实施“种子工程”,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建立行级领导分片包干、条线部室督导落实、一线机构实地走访的工作机制,有效运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和银税互动机制对接辅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贷尽贷。近三年已累计支持“首贷”小微企业客户776户,发放贷款12.79亿元。本年度已支持“首贷”企业263户,发放贷款5.46亿元。


破解小微融资担保难题

 

突出政策性担保引导作用,努力优化信贷担保结构。积极与资信实力较强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小微融资广开门路。其中,与德州市投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开展支持民营小微“二八分险”担保业务,与省农业发展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鲁担惠农贷”业务。截至2021年8月末,已合作担保公司达19家,为普惠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累计1.42亿元。积极与多家政府背景的应急转贷基金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为贷款到期无法正常还款的普惠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截至2021年8月末,共办理4笔应急转贷业务、2050万元。


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坚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政策导向,面向普惠性需求,不断拓宽和丰富客户资源。利用央行再贷款政策,保持信贷投放流动性,针对普惠小微客户执行优惠利率,最低可至基础利率。将支持复工复产低利率贷款内部FTP资金成本下降50BP。截至2021年8月末,累计审批优惠利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9笔、5.16亿元,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380余万元。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长期稳定在6%左右,低于辖内法人银行平均利率水平。本年度利用支小再贷款2亿元,支持普惠小微客户128户,平均贷款利率5.11%,低于全行普惠小微贷款平均水平91BP。


打造服务小微拳头产品

 

坚守本源,充分发挥地方性金融优势,因地制宜,因企施策,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针对资金流动性需求较高的制造、销售型企业,推出具有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功能的“快易贷”,支持信用、保证、抵质押获信,截至2021年8月末,总授信189户、12.48亿元,存量用信6.94亿元。与税务部门深化合作,实现银行信用与纳税信用的无缝对接,开发普惠小微“税信贷”产品体系,下设小微企业主“税易贷”和小微企业“德税易贷”两类子产品,截至2021年8月末,共发放“税信贷”292户、1.74亿元,较年初增加240户、1.42亿元。同时启动“一县一品”、“一行一策”创建计划,研发“管易融”、“科创企业成长贷”、“鲁权屯玻璃钢特色产业贷”等新产品,有针对性地支持融资需求。


建设零售普惠“轻骑兵”队伍

 

围绕中小微业务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深化战略定位,布局大零售、下沉市场,全力推进业务转型发展。在“做一名零售普惠客户经理为荣”理念引导下,140余名客户经理迅速转换角色,投身普惠战线。在部门设置、制度建设、考核激励等方面建立多重保障。完善尽职免责机制,营造敢贷氛围,上半年启动第一批责任认定和追究程序,对23笔业务、90人次予以免责。着力提升小微不良容忍度,将疫情期间新发放贷款的不良容忍度提高1个百分点,并纳入对信贷营销人员、各分支机构的考核。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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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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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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