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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克时艰 同心抗疫显担当——西安银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及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2-31 作者: 来源:西安银行 浏览:443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随着西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不断攀升,12月23日凌晨起,我市疫情防控进一步升级。在这全民抗疫的特殊时期,作为地方法人银行,西安银行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行党委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全行上下迅速行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西安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监管机构工作指引,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的金融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西安银行力量。

 

开辟绿色通道,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


12月23日起,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统一部署,西安银行西安市辖属所有网点暂停对外营业。针对暂停营业期间的疫情防治工作金融需求,西安银行迅速建立防疫抗疫相关账户开立应急响应机制。对于财政专项划拨资金、应急处置资金等需要开立核准类银行账户的,实行特事特办、即见即办;对于与防疫抗疫相关的物资供应、流通、采购企业的开户申请,开通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采用“简易账户”开户流程提高开户效率,保证企业账户“即开即用”。

 

同时,西安银行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行也开通集中支付“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资金划拨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紧急防疫资金第一时间拨付至用款单位账户。

 

据统计,12月23日起,西安银行共配合疫情防控相关资金业务处理1.28亿元,并积极协助区县政府、疫情防控企业等进行防疫资金划拨,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加强线上服务,满足客户金融需求


为了满足疫情期间居民的金融需求,西安银行为客户提供多种渠道的7*24小时不间断高效运转的在线金融服务,引导个人客户与企业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金融业务,以及水电、燃气、热力、物业等生活便民缴费服务,省时省心,安全便捷。特别是,在12月24日举行的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35场)上,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还专门介绍了西安银行手机银行App与ATM两种天然气缴费方式。

 

落实专项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力度


西安银行按照陕西省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信贷支持力度。将全省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名单下发全行分支机构,要求第一时间联系名单内企业,调研企业金融需求并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并迅速向渭南某医药有限公司发放1000万元贷款,向陕西某医药有限公司公司授信2000万元并将于近日发放贷款,支持企业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在做好信贷资金支持的同时,西安银行主动制定并执行疫情期间对客支付结算相关费用的减免规定。对救灾捐款业务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进行减免;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机构、医药及设备生产供应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物资供应生产运输企业以及警务安防机构等单位客户,免除疫情期间的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和大额取现手续费;对于临时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财政云相关业务、财政资金划转、防疫资金划转业务,免收单位相关汇划费用。

同时,西安银行利用“西银E贷”等特色小微产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及参与防疫抗疫的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捐赠防疫物资,筑牢疫情防控后盾


为帮助一线医护人员缓解燃眉之急,用实际行动支援防疫工作,西安银行积极联系、多方筹措,第一时间向雁塔区红十字会捐赠隔离面罩、医用手套、N95口罩等一批价值5万余元的防疫物资。同时,针对社区防疫人员紧缺情况,西安银行积极响应号召,各支行主动联系社区,派出志愿者小分队赴部分社区一线参与抗疫防疫工作,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科学有序的加入到核酸检测一线,进行队伍引导、扫码登记、分流待检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践行社会责任,保障客户员工安全


在强化金融服务的同时,西安银行也在全力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强化应急值守制度,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行内员工情况排查与内部疫情防控,加强营业网点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客户及员工安全。

 

疫情面前,人人有责,我们的城市,让我们共同守护!西安银行将牢记初心使命,继续把疫情防范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坚决落实防控疫情的重大责任,勇于担当,用服务支援一线,用行动诠释职责,坚决打赢这场防控疫情阻击战。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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