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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关于2018年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7月“支付安全宣传月”活动小结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9-19 作者: 来源: 浏览:730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渤海银行“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服务月活动简报
2018年7月30日   第一期

我行认真部署落实“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提升银行消费者金融素质和安全意识,按照《2018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银协发[2018]68号)要求,渤海银行于7月份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以“支付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服务月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渤海银行总行成立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主管行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总行个人金融部、财富管理部、消费金融事业部、金融科技事业部、业务营运部、办公室(公共关系部)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整体推动,明确活动联系人,确保与协会密切沟通,及时反馈活动信息。各分行按照总行统一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各阶段主题宣传活动有效、有序、有力地深入开展。
二、抓好启动,认真落实
7月1日为本次“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的启动日,各分行按照当地银行业协会要求,积极参加启动日集中宣传活动,配合做好启动日的各项工作,其中杭州分行、成都分行、广州分行等分别参加了当地协会组织的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现场启动仪式,拉开了以“万里行”活动的序幕。北京分行、济南分行、郑州分行等分行的主管行长亲自主持启动会,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统筹安排和部署。 
三、形式多样,扎实推进
各分行围绕“提升持卡人安全用卡意识,构建良好银行卡支付环境”的主题开展了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普及活动。
(一)立足营业网点,做好阵地宣传
各分行按照活动要求结合网点实际,设置宣传展台、展架、宣传栏,印制并摆放宣传资料、设计印制具有渤海银行银行特色的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条幅,在电子显示屏、液晶电视、门楣LED屏等循环播放活动主题、宣传口号、宣传片等。在各网点营业厅内安排专人进行“支付安全”宣传,解答客户咨询;在客户办理业务时,柜员及零售客户经理结合客户办理的业务,为客户介绍相关用卡安全知识,全面丰富客户的金融基础知识。
滨海新区分行第一大街支行、成都分行金沙支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福州分行营业部等以小小银行家活动为切入点、邀请客户到营业网点,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向参加活动的小朋友介绍了如何辨识假币、如何使用自助设备、如何正确输入密码等金融常识,同时向参与活动的家长们介绍了银行卡转账限额管理、第三方支付安全交易等相关金融知识,得到了家长的一致认可。
(二)宣传服务上门,走到群众身边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服务范围,主动将金融知识送到广大群众身边,各网点结合实际,组成宣传小分队,走出网点,走进周边社区、企业、学校、广场、商场、商户等,设立宣传台、宣传栏,发放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折页,举办金融宣传讲座、金融知识有奖问答,播放金融知识宣传片等,与广大客户群众开展互动。
北京分行、太原分行、济南分行进驻附近社区居委会,集中针对老年人及低净值人群开展宣教活动,重点介绍密码安全、卡片保管、网上支付等基础金融支付常识,并针对近年频发的金融诈骗真实案例进行分析,讲解防范措施,得到了受教人群的一致好评。
大连分行深入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以“支付安全”为主题,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有奖问答、头脑风暴等形式,针对大学生普遍关心的卡片保管、密码安全、ATM操作、网上支付等金融常识进行了深入讲解,受到了广大老师和学生的一致欢迎。
南京分行和天津分行分别深入 “红豆集团”及“小护士公司”进行支付安全知识的宣传,重点对银行卡密码安全保管、自助设备安全使用、二维码支付的新型支付方式知识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引导企业员工在发生支付风险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金融安全,受到企业员工的好评。
(三)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效果
在此次活动中,我行进一步丰富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联合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进行金融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杭州分行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强大的影响力与覆盖率,通过人民网对杭州分行“支付宣传月”活动进行详细报道,提升了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使活动深入人心。南京分行在濠滨论坛上通过置顶帖的方式,结合丰富多样的宣传内容,让消费者更加直面的了解支付结算账户使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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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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