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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银行业协会关于2018年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7月“支付安全宣传月”活动小结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9-19 作者: 来源: 浏览:704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吉林省银行业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
活动第一阶段总结报告

中国银行业协会:
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协发[2018]69号)要求,吉林省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围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总体安排,7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支付安全宣传月”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第一阶段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活动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订了《2018年度吉林省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以文件形式发至各会员单位。为保证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协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部署;二是督促各会员单位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宣传实施方案;三是指导各会员单位根据活动各阶段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开展员工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使活动开展形成常态化;五是建立微信工作交流群,随时分享宣传时况,交流宣传经验,提高宣传成效.
二、明确主题,重点宣传
(一)7月1日吉林省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启动日活动情况。
7月1日,各会员单位根据各自特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启动仪式,拉开了活动的序幕。各营业网点室内室外LED屏、电视、电子相框、IPAD及科技展示区自助设备上均播放了活动内容,如LED上面循环播放宣传口号“2018年吉林省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启动日”等标语。在做好阵地宣传的同时,有的会员单位组织活动小组携带统一印制的活动展板及宣传资料走上街头、走进社区等,采取有奖问答的形式普及金融知识,以低碳环保的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得到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认可,受到一致好评。吉林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寇俊生、秘书长胡凤伟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5家会员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启动日当天主流媒体今日头条记者全程对启动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报道。
(二)7月“支付安全宣传月”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在支付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会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各行特色的宣传活动。为了提升宣传效果,各会员单位积极向社会各阶层人士主要针对宣传卡片申办、卡片启用、ATM操作、POS刷卡、第三方支付、小额免密支付、磁条卡升级等金融知识,以及针对现有网上银行及WAP手机银行的常见功能如:账户管理、缴费、理财、基金、转账汇款及网上贵金属等功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重点宣传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帮助消费者培养良好用卡习惯,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提高安全用卡意识和能力。在营业大厅LED显示屏上滚动显示“强化支付安全,保护金融环境稳定”、“提升持卡人安全用卡意识,构建良好银行卡支付环境”等宣传标语,并在显著位置摆放宣传折页,提醒每位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时刻注意自身账户、支付信息安全。
与此同时,会员单位因地制宜开展金融知识户外宣传活动。利用走访对公企业客户的机会,向企业员工宣传金融知识,深入解读相关政策精神,采用以案说法,宣传折页等方式宣传;通过在户外摆摊设点方式,走进附近商圈和社区,主动向商户客户及周边居民派发金融知识宣传折页,普及金融知识与技能,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现场讲解普及安全使用电子银行产品、理财服务、自助渠道、如何识别钓鱼网站以及网上支付陷阱等知识,进一步拓宽广大客户的金融知识,提高客户防假、防骗、防误导、防风险的识别能力,增加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创建和谐的金融环境。
我省会员单位营业网点的各岗位员工均参与到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中,利用各岗位的特点和与客户接触的方式,切实做好向客户宣传教育工作。柜员发挥柜面作用,做好风险提示,防范案件发生。大堂经理,理财经理以厅堂微沙龙及理财沙龙等方式,向厅堂客户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和解答。此次宣传活动过程中,会员单位在积极探索消费者宣教新模式的同时,也注重提高宣教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运用官方微信平台发表关于支付安全的推送消息,借此渠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在利用报纸、电视、办公资源网等传统媒体渠道宣传的同时,会员单位还积极利用微博、短信、公交站点等新兴平台,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金融知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会员单位及时将各行好的做法上传至微信工作交流群群,供各单位间互相交流,有利地促进了活动的开展。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我省会员单位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帮助消费者持续提升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拓宽消费者保护工作广度和深度,维护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加强督导,持续关注
    各会员单位认真落实第一阶段主题宣传月各项活动部署,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客户和社会公众对账户相关知识的了解及认知,增强了公众的支付安全意识,同时各会员单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有效打击非法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等违法行为。协会活动办公室将适时对会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吉林省银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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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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