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委员会 > 法律工作委员会 > 普法专栏

关于对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管问题的风险提示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1-28 作者: 来源: 浏览:6012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对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111号),决定针对银行业、电信业中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重点加强规范监管工作,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整合各业务条线,集中精力规范一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一批银行业、电信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并确定今年10月至2014年2月为实施阶段,集中开展规范监管,研究分析并曝光一批案件。为防范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管理或有风险,现向各会员单位提示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本系统内的合同管理和合同文本工作,注意防范合同格式条款存在的法律风险。
    二、会员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应借势依法合规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内文本合同进行清理工作,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银行业机关机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系统修订合同格式条款,努力做到合同格式条款公平、合理、合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被有关机关曝光、查处的风险。
    三、要妥善处理个别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合同格式条款的投诉事件,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努力化解消费者的投诉风险。要认真研究对有关机关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行政提示书、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对个别机关处罚坚持处罚,既要正确对待,加强沟通协调,又要依据《行政复议法》等规定依法维权。
    四、对于因合同格式条款客户投诉或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向总行、总公司汇报,防止因文本合同格式制定、管理产生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行业性的问题,需要协会统一向有关机关反映的,请及时报告我会。
    附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对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