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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全体成员大会在青岛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7-03 作者: 来源: 浏览:782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会议现场

    2012年6月28-29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全体成员大会在青岛召开。保理专业委员会20家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冯红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姜煦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发银行、大连银行、江苏银行入会申请,审议通过了《2011年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会上通报了《保理培训教材》编写工作进展情况、"保理业务报送人行征信系统问题"课题取得的工作成果。介绍《中国银行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相关法律问题课题报告》与人民银行条法司沟通交流的情况以及后续跟进工作安排。分析保理业务数据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业务统计口径,以保证统计工作的准确性。讨论并初步确定了委员会下半年培训工作方案。确定将于今年7月下旬在北京举办《2011年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
    冯红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保理专业委员会的特点是做事非常务实,这一点从每个工作组的汇报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今年上半年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对成员单位保理业务合规、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持和帮助。协会工作就是为成员单位提供服务,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可以直接向协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办公室在委员会内部对问题求得最大公约数后,形成专项报告,代表业界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诉求。希望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委员会的平台,加强交流与沟通,共同促进保理业务稳健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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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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