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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第三届第二次常委会暨办公室主任会议在上海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1-18 作者: 来源: 浏览:695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10月29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第三届第二次常委会暨办公室主任会议在上海召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汇丰银行等9家常委单位代表及及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冯红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第三届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贸易与现金管理部副总经理杨悦蓉主持。
    会议总结了2013年保理专业委员会工作、《2012年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和《银行保理业务理论与实务》课题完成情况以及标准培训课件后续审定安排等相关工作;通报保理业务数据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缓释”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保理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积分情况;讨论研究《2013年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编写提纲以及分工、信保融资研讨会方案以及保理专业委员会2014年工作计划。
    中国银行业协会冯红副秘书长对第三届保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其中《2012年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银行保理业务理论与实务》是委员会的重要研究成果,也是整个行业智慧的结晶。她还对2014年工作计划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指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委员会这个平台,共同努力推进行业健康、稳健、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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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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