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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两份自律文件

编辑: 发布时间:2022-12-30 作者: 来源: 浏览:1689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促进我国理财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序规范理财市场相关行为惯例,12月3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自律规范》)和《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切实发挥理财行业自律管理职责。


《自律规范》是中国银行业协会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发挥自律组织作用、规范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是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主动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自律规范》包括总则、自律约定、自律管理、附则等部分,内容涉及经营理念、内控管理、风险管理、理财销售、市场环境、行为规范、信息披露、产品导向、发展养老产品、社会责任等方面,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自律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将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履行理财业务自律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行为准则》属于理财业务自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自律规范》实施相关自律管理工作。由于许多投资者在做出理财产品投资决策时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重要参考,规范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将有助于充分反映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投资者对产品性质和特点的判断,有利于充分揭示理财产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义义务特征,因此,制定《行为准则》意义重大。《行为准则》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展示定义、目标导向、管理责任、一般规定、展示要求、一致性要求、豁免情况、实施情况等部分,并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相关机构应逐条对照、积极整改。正式实施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将开展专项自律检查工作,并对各机构遵守《行为准则》情况进行评价与处理。


下一步,中国银行业协会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推动理财业务自律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相关细则和行为规范,不断加强自律管理和相关工作督导,切实保障理财行业稳健、有序发展。


附1: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


附2: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


附3:关于《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的说明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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