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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民营银行特色经营发展调研座谈在北京举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05 作者: 来源: 浏览:1187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5月22日至23日,城商行民营银行特色经营发展调研座谈在北京举办,调研座谈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主办,北京银行承办。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邢炜出席,原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徐洁勤作监管指导讲话,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兼城商委专职副主任张亮出席并讲话,北京银行董事长霍学文发表致辞,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小银行服务部主任叶晴主持。32家城商行民营银行行级领导及《城商行发展报告(2023)》课题组成员参加调研座谈。


徐洁勤副主任指出,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调查研究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商行民营银行要找准自身在新发展阶段的职能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这是积极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深化改革、防控风险,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举办这次调研座谈非常必要也非常有价值。徐主任围绕特色经营发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科学的发展战略是特色经营发展的前提。城商行民营银行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特色经营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培育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新市民等领域的服务质量。二是健全的公司治理是特色经营发展的保障。城商行民营银行要积极推进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股东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加强“三会一层”科学履职能力。三是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力是特色经营发展的基础。城商行民营银行要把风险管理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牢牢守住合规经营的底线,不断健全完善风险管控三道防线,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四是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特色经营发展的应有之义。城商行民营银行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经营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落实《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张亮副秘书长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对监管部门和各家银行的出席表示感谢。她指出,2023年是城商委组织撰写《城商行发展报告》的第9年。历经九年耕耘,《城商行发展报告》已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城商行民营银行的重要渠道,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一定决策参考,也为城商行民营银行交流转型发展经验提供了专业的平台。今年举办城商行民营银行特色经营发展调研座谈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监管部门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协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发挥沟通桥梁的作用,认真听取政策诉求,及时向监管部门传递各城商行民营银行的想法和声音。二是有利于各城商行民营银行互鉴互学,加强合作。调研座谈为展示各行的业务亮点和经营特色搭建了平台,有利于参会代表更好分析形势、开阔思路,形成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有利于课题组掌握详实的第一手材料。本次调研座谈为撰写好《城商行发展报告(2023)》打下坚实的基础。她强调,城商委将为中小银行发展做好正向宣传,积极向社会公众展示城商行民营银行良好的做法,对社会和对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霍学文董事长代表北京银行向大家表示欢迎。他表示,北京银行正在探索做好特色银行的路径,希望向大家学习加强风险管理、做好数字化转型的经验,为走好新时代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做出贡献。北京银行作为第四届城商委的主任单位,必将履职尽责,带领成员单位完成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发挥好普惠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推动城商行民营银行各项事业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会上,北京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等32家银行的参会代表分享了在公司治理、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成效和经验,探讨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调研座谈为发展报告撰写提供了全面详实的第一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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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兼城商委专职副主任张亮出席调研座谈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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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董事长霍学文发表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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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座谈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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