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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红副秘书长应邀出席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投(申)诉机构座谈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3-16 作者: 来源: 浏览:310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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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15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投(申)诉机构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以及银行、保险、旅游、民航、电信、邮政等行业的消费者事务管理中心、投(申)诉中心的相关领导和有关企业届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3.15——我们共话消费维权"为主题,各参会代表围绕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和经验交流。中国银行业协会冯红副秘书长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冯红副秘书长介绍了银行业在改进服务、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2009年,中国银行业认真倾听消费者诉求,不断改进银行服务。中国银行业协会积极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在促进全行业提升服务方面,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了包括《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在内的一系列行业标准,开展了包括"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评选在内的一系列文明规范服务活动。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中国银行业协会启动了金融领域公平对待消费者项目,开展了一系列公众教育及风险提示活动,并进一步健全了客户再投诉处理机制。

    冯红副秘书长表示,服务改进永无止境,友好的、满足客户全方位需求的银行服务,既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不懈努力,同时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关心和协作。面对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中国银行业将认真倾听消费者诉求,进一步增强全行业的服务意识,继续深入推进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力争把银行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打造最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

    本次会议对于促进各行业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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