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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评选专家终审会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0-12-26 作者: 来源: 浏览:254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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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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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现场

    12月26日上午,中国银行业协会“201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评选专家终审会在京召开。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主持,银监会办公厅杨少俊副主任、中国银行业协会巴曙松首席经济学家、金融时报社汪洋社长、中国金融出版社魏革军社长、新华社刘诗平主任记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苑德军教授等专家学者出席终审会并就201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的评议展开研讨,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詹向阳所长、中央财经大学史建平副校长、北京师范大学钟伟副教授分别提交了终审书面意见。
    为回顾总结中国银行业年度改革发展的重要历程及成果,自2007年起,中国银行业协会已连续三年组织举办了中国银行业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活动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广泛征集大事,邀请监管部门、金融业界、高等院校及新闻媒体等各界专家学者参与评审推荐。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得到了我会会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肯定。
    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10年11月初启动“201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经过大事征集、初步筛选、投票初审、专家复审、专家终审等环节后,将于12月30日在京正式发布“201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评选结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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