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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出席中国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海外业务工作组会议并发表演讲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5-03 作者: 来源: 浏览:229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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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由中国国际商会主办、中国银行承办的中国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海外业务工作组2011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主题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及银企合作”,会议就中资企业“走出去”、中资银行为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就后危机时代中国企业“走出去”与银行业国际化发展战略发表了题为“银行跟随企业‘走出去’试水九谋”的主旨演讲。他指出,伴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的明显加快,银行应更积极跟随企业“走出去”,但不能盲动,而要先“试水”,谋定而后动,需要在九个方面有所谋定:一要谋定主要服务对象;二要谋定主要业务种类;三要谋定国际服务网络;四要谋定治理结构;五要谋定并表管理;六要谋定跨境监管;七要谋定跨国风险管理;八要谋定跨国竞争与合作;九要谋定参与国际治理与诉求。

附: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在中国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海外业务工作组会议上的讲话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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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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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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