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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评比活动专家终审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6-01 作者: 来源: 浏览:259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1年6月1日, 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评比活动专家终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主持,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叶燕斐、金融时报社社长汪洋、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中国金融出版社总编辑蒋万进、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作为评选活动指导委员会专家代表出席终审会议。指导委员会成员新华社主任记者刘诗平向终审会议提交了书面评审意见。
    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11年1月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评选活动,旨在推进我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实践工作深入开展,引导各机构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中国银行业2010年度社会责任评比工作方案》,活动分为工作组初审,专家委员会复审及网络票选,指导委员会终审三大阶段。终审会议首先简要回顾了评选活动前两阶段工作开展过程,讨论交流了参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履行相关情况,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评选出社会责任工作相关领域工作开展扎实、成果表现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代表。
    为充分发挥行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行业社会责任工作再上新台阶,中国银行业协会将对相关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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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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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主持终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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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活动指导委员会专家出席终审会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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