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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检查验收总结会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1-11-08 作者: 来源: 浏览:245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1年11月4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检查验收总结会"在北京举行。从18家会员单位选调的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了总结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周永发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检查工作情况。检查组从各地方银行业协会"百佳"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组织工作情况、候选单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基本情况,以及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特色和创建百佳工作亮点等几方面详细总结汇报被检查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同时,对中国银行业百佳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以及银行业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周永发副秘书长在总结讲话中对检查人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要求保时保质圆满完成检查任务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 中国银行业通过开展"百佳"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对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塑造良好社会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已得到银行业广大员工的广泛认同和全面实施,并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他表示,中国银行业协会将认真听取各位检查组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水平,促进中国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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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周永发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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