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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会见台湾金融研训院许嘉栋董事长和陈泰隆副院长一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2-07 作者: 来源: 浏览:229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2年2月3日下午,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会见台湾金融研训院许嘉栋董事长和陈泰隆副院长一行, 陈远年秘书长及教育培训部相关人员陪同会见。
    杨再平专职副会长首先欢迎台湾金融研训院许嘉栋董事长和陈泰隆副院长的到访,感谢台湾金融研训院对我会及银行家研修院(筹)工作的一贯支持。他表示双方应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充分发挥两岸金融领域的桥梁作用,通过在银行家研修院(筹)组织相关培训,进一步加强在教育培训、小微信贷、农村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岸银行业之间的交流。
    台湾金融研训院许嘉栋董事长表示今后将加大与我会及银行家研修院(筹)在各层面的合作力度,以进一步推进内地与台湾银行业的交流与发展。
    双方还就两岸经济金融现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共同举办"台湾银行家内地经济金融高层研修班"和《中国银行业协会与台湾金融研训院关于"银行家研修院(筹)"战略合作备忘录》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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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与台湾金融研训院许嘉栋董事长交谈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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