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3-22 作者: 来源: 浏览:550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科学发展,继续做好双十佳产品评选工作,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水平,推广以地方金融为主的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特色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中国银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12年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参评产品

    2009年1月1日前投放市场并运行良好,具有公信力和推广价值的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创新型特色金融产品。

    三、评选流程和方式

   (一)申报单位填报《2012年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申报表》(附件1),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可附1500字以内的产品特色、市场表现、操作程序、安全性、效益与效率指标等情况的文字介绍。
   (二)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由地方协会结合本通知及所附双十佳产品评审标准(附件2)制定相关评选方案,组织开展初评工作,进行综合排名并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中国银行业协会农金部。
   (三)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组织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总体情况和各地申报产品初评综合排名,结合定量和定性评审标准,按比例确定进入二审产品名单,开展二审、考察验收和终审,最终评选产生十佳特色产品和十佳特优产品。

    四、评选要求

   (一)地方协会在初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制定规范标准的评选办法。
   (二)地方协会在初评过程中,要体现申报机构的多样性,重点突出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产品特色;体现申报产品的特色性、多样性,避免综合排名中重复出现同质、同类、同机构产品。
   (三)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地方协会确定一名评选工作负责人,报中国银行业协会农金部(附件3)。
   (四)由地方协会配合做好双十佳金融产品评选实地考察工作。
   (五)评选活动通知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下载。

    五、时间安排

   (一)3-4月地方协会组织申报并开展初评工作;
   (二)5月30日前向中银协上报申报产品综合排名和材料;
   (三)6月中银协组织专家进行二审;
   (四)7月对进入终审产品开展实地考察工作;
   (五)8月组织专家进行终审,评选产生双十佳金融产品,并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六、表彰推广

   (一)获奖产品在全国地方金融十六次论坛开幕式上进行表彰,并由《金融时报》、新浪网、中国银行业协会网、中国地方金融网等多家平面、网络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二)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建立双十佳金融产品专业数据资料库,对申报产品功能特色进行深度分析研究。
   (三)编辑出版《双十佳金融产品材料汇编》,向全国公开发行。

    七、联系方式

    评选活动网站:中国银行业协会:www.china-cba.net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www.zdfjr.org
    联 系 人:中国银行业协会:耿博  010-66291295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宋斌 010-58565150  
    报送邮箱:gengbo@china-cba.net
    抄   送:hj100872@vip.sina.com
    传   真:010-66553213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航宇大厦12层
    邮   编:100033

    附件:
        1、2012年服务小微企业与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申报表
        2、2012年服务小微企业与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评审标准
        3、2012年服务小微企业与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评审工作负责人回执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