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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银行业行业发展研究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1-10 作者: 来源: 浏览:563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银行业研究事业的发展,提升行业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大业内外对银行业转型发展的关注与认识,鼓励中国银行业优秀研究人才及成果,促进形成业内外银行业理论、实践研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良好学术氛围,更好地践行服务行业发展的职责,我协会将举办中国银行业行业发展研究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会员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专业研究咨询机构等业内外机构及个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下列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
    (一)在专业论坛、学术年会、学术研讨会上交流的银行业相关研究论文。
    (二)银行业相关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成果。
    (三)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银行业相关论文(3000字以上)。
    (四)在出版社公开出版的银行业相关专著(不含论文集)。
    (五)通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及以上部门(包括国家级学会及其二级学会、省级学会,不包括省级学会的二级学会)、高等学校(校级)鉴定、评审通过的银行业相关课题研究成果等。
    二、参评要求
    (一)成果来源真实,成果产生的时间符合评奖时间的规定。
    (二)成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策导向。
    (三)要求参评成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观点、内容或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对行业战略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具有较高的社会实用推广价值,能对银行业改革和发展起促进作用,对中国银行业的科学决策以和金融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四)成果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条理清楚、结构完整。
    三、奖项设置
    对系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外申报研究成果分别设立 “年度最具影响力研究成果奖”、“年度最具前瞻性研究成果奖”、“年度最具战略性研究成果奖”、“年度最具创新性研究成果奖”、“年度最具实用性研究成果奖”、“年度优秀研究成果奖”等奖项。
    四、评选流程及表彰
    (一)根据参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建专家评委组,按照各类奖项评选标准,分类对入选研究成果进行复审;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进入终审成果的作者进行面试问答,评出各奖项获奖成果。
    (二)将通过召开表彰大会、新闻宣传等方式,对获奖成果进行表彰。
    五、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周四)
    (二)业内成果报名:由各会员单位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申报单位填报《中国银行业行业发展研究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申报表》(附件),加盖公章。
    (三)业外成果报名:申报参评机构或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填报《中国银行业行业发展研究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申报表》,加盖公章。
    (四)将参评成果打印稿(请将申报表置为封面),邮寄至中国银行业协会,注明参加中国银行业行业发展研究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来稿恕不退回)。
    (五)请完整填写申报表各项信息(申报表可于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重要公告内下载)。
    六、联系方式
    评选活动网站:中国银行业协会www.china-cba.net
    联系人:李健 010-66291286  吕欢 010-66291288
    邮 箱:jianli@china-cba.net  lvhuan@china-cba.net
    传 真:010-6655335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12层
    邮 编:100033

附 件:中国银行业行业发展研究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申报表(2012)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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