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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谓“中国银行业联合会”冒名开展评比活动相关问题的声明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1-04 作者: 来源: 浏览:567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期,接会员单位举报,有自称“中国银行业联合会”的组织,向全国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印发《关于开展2013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中银联文[2013]80号)、《关于开展中国银行业优秀(分行、支行)行长评选活动的通知》(中银联文[2013]81号),并分别收取2.8万元、2.2万元费用。
    此外,在网址名称为
www.zgyhy.org的网站上,冒用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英文名称(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及新闻稿件。
    为维护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特声明如下:
    一、经核实,该组织未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上述评比活动及相关文件与中国银行业协会无关。
    二、该组织未经授权及许可,擅自使用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英文名称、新闻稿件、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百佳、千佳)评选活动品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合法权益。
    三、
www.china-cba.net 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唯一官方网站,并授权发布我会各类信息。其他任何网站未经许可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均为严重侵权行为。
    四、中国银行业协会享有“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百佳、千佳)评选”品牌,未经授权使用均为严重侵权行为。
    五、在开展相关评比活动时,中国银行业协会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六、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留追究所谓“中国银行业联合会”法律责任的权利。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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