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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年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双二十佳金融产品的决定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1-21 作者: 来源: 浏览:534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支持和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中国银行业协会自今年年初面向全国地方金融机构开展了2013年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双二十佳金融产品评选活动,在各地方银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34个省(市)协会推荐上报的33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446个金融产品,申报机构和申报产品数量都较去年增长了36%。产品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高度的实用性及推广价值。经过严格的初评、二审、定量指标考核和终审审议,最终评选产生了2013年服务小微企业二十佳金融产品和服务三农二十佳金融产品。
    中国银行业协会决定授予北京银行“小巨人”等20个产品“2013年服务小微企业二十佳金融产品”荣誉称号;授予大连农村商业银行“道德信贷金卡”等20个产品“2013年服务三农二十佳金融产品”荣誉称号(具体名附后),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请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将表彰决定转发辖内获奖单位,并进一步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1.2013年服务小微企业二十佳金融产品名单点击下载

          2.2013年服务三农二十佳金融产品名单点击下载


2013年11月18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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