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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补办须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7-27 作者: 来源: 浏览:1084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遗失、损毁按照以下程序申请补办:

    一、填写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

    二、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照片上盖章确认;

    三、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证书遗失补办工本费(每科20元)汇至中国银行业协会,并在附言栏或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报考编号(KCCBP******);

    户  名:中国银行业协会

    账  号:7112 31018 26000 69093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四、将申请表及银行汇款单复印件邮寄至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备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中国再保险大厦12层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邮编:100140

    五、资格认证办公室将在收到申请表之后20个工作日内受理;

    六、证书补办咨询电话:010-66553358-8037。

    本须知由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一日

    链接: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点击下载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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