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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微型创业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6-15 作者: 来源: 浏览:504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深圳、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微型创业奖(以下简称“微型创业奖”),评选活动继续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花旗集团基金会赞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中国扶贫基金会和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协办,小额信贷学生联盟参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承办。该活动自2005年在中国举办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相关政府机构、小额信贷机构、学生团体和媒体的长期关注和支持,取得了巨大成效。该活动不仅宣扬了小额信贷在全球范围内减缓贫困方面扮演的突出角色,而且弘扬了微型企业家们对家庭和所在社区的经济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本年度微型创业奖活动在评选优秀小额信贷客户的同时,将继续重点开展优秀小额信贷机构的评选。现将2015年度微型创业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机构奖:

    1、综合大奖:“最佳普惠金融服务奖”( 1个)

    2、分 类 奖:“年度创新发展奖”

    “年度财务可持续奖”

    “年度社会绩效管理奖”

    “年度风险控制能力奖”

    为体现该奖项的公平性,并为更多机构提供获奖机会,综合行业发展趋势,上述4个分类奖将在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两种类型机构中分别进行评选。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机构将获得入围资格,评选委员会将在每个分类奖项下每种类型机构中分别评选出三个提名机构,通过终评答辩会从中产生最终获奖者。

    (二)个人奖:

    1、综合大奖:“2015年度微型创业人物奖”(1名)

    2、分 类 奖:“回乡创业奖”

    “大学生创业奖”

    “巾帼创业奖”

    “微型创业奖”

    个人奖将开通新浪网网上投票渠道,结合投票结果,微型创业奖评选委员会将选出上述51名获奖者,其中部分获奖人员将被邀请参加颁奖典礼仪式。

    二、评奖对象及条件

    (一)机构奖:

    凡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含三年),提供非抵押小额信贷,且有单笔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业务的各类机构均可参加评选。每个参评机构最多可选择两个奖项类别参评,并且申请表中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到其它奖项。申请机构须允许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将其申报信息上传至中国小额信贷信息交流平台。

    历年获奖机构(不含提名和入围机构)不再参加本年度的任何奖项评选。

    (二)个人奖:

    凡贷款次数达2次或2次以上的小额贷款客户,农村和城市地区单户贷款额度10万元人民币以内(不设下限),其微型创业活动产生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并且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客户方有参评资格。尤其欢迎那些在贷款偿还、企业成长、雇佣人数增长、社区影响、环保节能、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客户参加评选。其中,回乡创业奖申请人员在外地打工或创业年限不得少于1年。

    历年获奖客户不再参加本年度的评选活动。

    三、参评要求

    (一)参评机构奖的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机构奖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5)如实、准确地填写“机构奖参评申请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

    (二)参评个人奖的客户必须严格按照“个人奖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3)如实填写“客户参评申请表”(附件1),并由客户签字;同时参评客户的推荐机构必须如实填写“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2)。

    (三)各省级农合机构最多可推荐上报2个机构参评机构奖,1名优秀客户参加微型创业奖评选,各参评机构和客户必须保证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相关表格文件可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_php168_com)“重要公告”栏下载。

    (四)参评机构需配合专家小组开展相关评估和考察工作,并参加由评选委员会组织的终评答辩会。

    四、参评时限

    微型创业奖评选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之后收到的申请将不能参加评选活动。

    五、材料报送

    请各省级农村信用社将本省(市、区)推荐的机构和客户参评材料汇总后,将申请表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tianxia@china-cba.net;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12层中国银行业协会农金部,收件人:田霞,邮编:100033。同时,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请各省农村信用社确定一名评选工作负责人(填写附件7),一并报送至此邮箱。

    联系人:田 霞   电话:010-66291293

    附件:1.客户参评申请表点击下载

          2.机构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3.个人奖申请表填写说明点击下载

          4.机构奖参评申请表点击下载

          5.机构奖申请表填写说明点击下载

          6.机构奖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说明点击下载

          7.各省级农合机构评选工作负责人信息表点击下载

                                                                       2015年6月15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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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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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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