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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优秀成果评选获奖作品选集(2015)》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1-13 作者: 来源: 浏览:504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深入地反映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主要成绩和运行特点,加大业内外对银行业转型发展的关注与认识,提升行业研究能力和水平,我会连续3年举办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年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在各会员单位的通力合作下,经过封闭式初审、复审、终审等多个环节,从1084份作品中层层筛选出132份优秀作品予以表彰。

    经认真选择和评审专家推荐,我会已将其中23篇获奖成果汇编成《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优秀成果评选获奖作品选集(2015)》并正式出版。根据专家建议,本书首次按照热点专题分篇章汇编,包括战略转型篇、利率市场化篇、风险管理篇、业务发展篇、互联网金融篇等五个篇章,特别适合金融领域的研究人员、银行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对金融行业感兴趣的读者阅读、参考。

    目前,《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优秀成果评选获奖作品选集(2015)》已由中国金融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征订工作现已全面启动,欢迎各会员机构积极征订!

    附件:中国金融出版社图书征订单点击下载

    2016年1月6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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