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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年检工作正式上线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8-12-17 作者: 来源: 浏览:2033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位考生: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国家级考试。根据《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及《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银协发〔2018〕146号)规定,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觉进行证书年检。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年检系统定于2018年12月13日正式上线,面向持证人员(包括2006年-2013年取得银行业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展证书年检工作。

    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了解证书年检的有关规定,进入资格考试专区,选择相应级别的证书年检系统进行在线证书年检。

    如遇技术问题,敬请咨询021-61651127(初级专线)、021-61651126(中级专线)。

    附件:

    1、《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点击下载

    2、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年检管理实施细则点击下载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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