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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和黑龙江考区2020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20-10-13 作者: 来源: 浏览:5269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北京和黑龙江考区2020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举行,根据上述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考生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考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报名参加上述地区2020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需首先填写2020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而后选择继续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或选择退考(特别提示:系统只可操作一次,选择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二、如选择继续参加考试,考生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检测结果须为阴性,方可进入考场(特别提示:参加10月24日考试的考生,核酸检验报告日期最早应为10月18日;参加10月25日考试的考生,核酸检验报告日期最早应为10月19日)。


请考生务必按以上时间准备材料,否则将无法进入考场。


三、如选择退考,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将在考试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后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上述地区选择退考,且在2019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有关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有关科目有效成绩延长至下一次考试。


五、未选择继续考试或退考的考生,将视同为自动弃考,届时将不予以退费。


特此公告。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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