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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微型创业奖项目评估工作的函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0-13 作者: 来源: 浏览:661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有关农合会员单位:

    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花旗基金会赞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中国扶贫基金会和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协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承办的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微型创业奖(以下简称微型创业奖),自2006年开办以来,得到了各省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共有129名信贷员、客户获得了优秀信贷员、优秀客户等各类奖项。为了探究微型创业奖评选活动对小额信贷产生的积极影响,我们随机抽选了73名获奖的信贷员、客户做相关问卷,以配合花旗基金会对此活动进行评估调查。现将有关协办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各农合会员单位协助将微型创业奖评估问卷(见附件1、2)发至辖内各微型创业奖获奖人员(见附件3);

    二、请函告答卷人员,于10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微型创业奖评估问卷用电子邮件发至natrandc@gmail.com,或邮寄、传真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 ,邮编:100007 ;传真:010-84000608)

    三、如需电子版微型创业奖评估问卷,请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下载;

    四、微型创业奖工作委员会联系人:朱肖怡,联系电话:010-84000595。

    附件:

    1、微型创业奖评估问卷(信贷员)点击下载

    2、微型创业奖评估问卷(客户)点击下载

    3、微型创业奖获奖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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