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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银团业务培训专家综合评审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9-22 作者: 来源: 浏览:636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5年9月11日上午,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银团委员会”)召开银团业务培训专家综合评审会议。会上来自11家银行的参选候选人就银团贷款业务相关课题进行了试讲,评审会由银团委主任及副主任单位相关领导、银团办、研修院等单位相关专家担任评委,会议由中银协银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朱宝琴主持。

评审会上各参选候选人就银团贷款业务基础概述、流程、实务、风险管理、创新发展、成功案例等多方面课题进行试讲,与会专家评委根据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试讲情况及对课件内容等方面进行评定,出具了综合评审意见。

后续银团办将根据专家评委出具的综合评审意见,结合初审打分情况形成银团业务培训专家拟定名单,并提交常委会进行表决。经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培训专家名单,在报送中国银行业协会审批通过后,将以协会发文形式向全行业公布培训专家名单,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布。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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