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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银团贷款合同示范文本编写小组赴日本、香港进行调研

编辑: 发布时间:2007-06-09 作者: 来源: 浏览:620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7年5月27日至6月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银团贷款合同示范文本编写小组成员赴日本、香港两地调研。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和银行监管一部派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

    调研期间,考察团一行分别拜会了日本贷款债权市场协会、三菱东京日联银行、瑞穗实业银行、三井住友银行。调研活动受到各机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接待,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和瑞穗实业银行中国区法人机构的有关负责人亲自赶赴东京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

    调研期间,双方就日本贷款债权市场协会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合同文本制定、文本的推广使用以及自律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日方对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的发展、合同文本的规范、二级交易市场的建立等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双方还就有关银行在华法人机构在未来中国银团贷款市场规范和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和两会间如何进一步加强合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在港期间,考察团一行专门拜访了香港银行公会,受到热情接待,并就行业自律、银行服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期间,考察团还与交通银行东京分行、中国银行东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分行的有关负责人就中资银行在当地参与银团贷款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此次调研活动按计划圆满完成任务。编写小组将会把相关经验运用到合同文本的制作及推广使用工作中,以规范和促进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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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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