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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委员会召开二届三次常委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0-11-02 作者: 来源: 浏览:672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0年11月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二届三次常务委员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会长、银团委员会主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朱小黄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银行业协会陈远年秘书长、冯红副秘书长及银监会监管一部、创新部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靳彦民主持。银团委员会15家常委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入会成员名单、《银团贷款合同示范文本》(2.0)、《银团贷款交易参与各方行为规范》、《银团贷款转让交易规范》、《银团贷款理论与实务》教材、《银团贷款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银团委员会第二届工作报告、《关于对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银团委员会换届大会方案等九项议案,为银团委员会今后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朱小黄主任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回顾第二届工作,他指出做好委员会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坚持与政策导向、监管要求和成员单位的需求保持一致;坚持各成员单位的通力配合;坚持将业务持续发展和业务创新工作相结合;坚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

    杨会长在讲话中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对第二届常委单位、第二届主任单位、第二届主任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银团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上探索出了一条有章法、有规划、有特色的业务专业委员会发展之路,不仅推动了银团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也为其他专业委员会的发展提供了积极而有益的借鉴。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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