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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第二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3-26 作者: 来源: 浏览:662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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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行长丁国良先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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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2010年3月25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第二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行长丁国良先生主持。11家会员银行及委员会办公室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对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加入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表示热烈欢迎。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表示希望与其他成员单位一起为委员会的发展作出贡献。会议总结了委员会成员单位高管人员拜访商务部和外汇局的活动,肯定了此次拜访的积极效果并确定了下一次希望拜访的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此后,会议审议通过了委员会一季度工作报告并对协会的支持及委员会办公室的努力表示感谢。

    最后,会议对2010年第二季度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了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委员会将继续做好季度性高管拜访工作,同时加深与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在工作层面的交流和沟通,为成员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委员会将继续做好吸收新会员、对外宣传工作并与其他商会或协会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委员会的影响力。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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