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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中国向青海震区捐款100万元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4-23 作者: 来源: 浏览:547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东亚中国)2010年4月20日宣布,东亚中国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款100万元人民币(包括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东亚银行公益基金捐款30万元),用以援助青海省玉树地区遭受严重地震灾害的灾区同胞。

    东亚中国此次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的款项将全部用于地震灾区的抗灾、救援工作,如购买抗灾物资、紧急生活必需品、医疗物品、援助灾民及灾区重建等。

    东亚银行主席兼行政总裁李国宝博士表示:青海省玉树地区遭受了严重的地震灾害,给当地的人民生命安全及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但各级政府已经采取了卓有成效的抗震救灾工作。如同2008年东亚中国积极援助南方雪灾、汶川地震等一样,我们衷心希望这笔捐款,以及社会各方面伸出的援助之手,能够帮助受灾同胞早日脱离困境,重建美好家园。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本次捐赠后,东亚中国还将在履行自身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上,为本行企业、个人客户的救灾工作提供便利,共同为需要帮助的地区和人群贡献一份绵力。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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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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