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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商银行创新推出“助养贷”金融服务

编辑:农金部 发布时间:2020-03-25 作者: 来源:山东省联社 浏览:552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及畜牧业现代化强省建设,加大畜牧业融资保障需求,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山东省农信联社联合省畜牧兽医局创新推出“助养贷”金融服务,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助推畜牧业实现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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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对象


  重点支持全省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养殖户、规模化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从事饲料兽药生产流通、屠宰加工、物资运输等畜牧相关产业的企业及上下游客户。


  二、准入条件


  (一)符合农商银行准入条件;
  (二)养殖主体具有1年以上畜禽养殖经验,掌握养殖技术,养殖场所符合疫病防控、生态环保和标准化养殖要求;
  (三)从事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的,应投保相关保险;
  (四)其他畜牧相关产业经营主体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的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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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额度确定及担保方式


  (一)贷款额度。养殖行业客户贷款额度根据养殖规模、养殖周期、资金需求情况及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其他畜牧相关行业客户贷款额度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资金回笼周期、信用状况等合理确定。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对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年出栏量20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存栏种猪(母)500头以上的种猪场,可延长到5年。
  (三)担保方式。贷款额度较小的,采取“信e贷”“家庭亲情贷”模式办理;贷款额度较大的,鼓励采用省农担公司担保。


  四、贷款利率


  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省农担公司担保的贷款,客户承担的综合成本(包括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不超8%;贷款采用“统一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方式办理,客户根据经营项目资金用款规律自助灵活用款(还款),降低客户贷款成本。


  五、贷款贴息及流程


  (一)贴息政策。对省农担公司担保的10万元(含)—300万元(含)贷款,省财政按照鲁财农〔2019〕28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疫情期间,省财政贴息再提高1个百分点;对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种保种场)、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的贷款,按照贷款的2%给予贴息;以上两种贴息不得重复申请。
  (二)贴息流程。省农担公司担保贷款:贷款须正常结清,无欠息、逾期,借款人向发放贷款的农商银行提交贴息申请资料,农商银行审核后报送省联社,省联社汇总后报送省农担公司,省农担公司代为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将贴息资金划拨至借款人在农商银行开立账户。规模猪场贷款:贷款正常结清后,借款人将贴息申请资料报送当地畜牧部门,畜牧部门审核后提交省畜牧兽医局,并报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审定,贴息资金于省级公示后30日内,由各市县拨付至借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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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操作流程


  (一)组织推动。农商银行联合各级畜牧部门具体实施动员部署,发挥好村“两委”、畜牧兽医站、农金员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部署发动,搞好政策宣传引导,推介“助养贷”。
  (二)筛选建库。农商银行与各级畜牧部门共同对辖内畜牧业经营主体进行调查摸底,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纳入畜牧业发展信息库。
  (三)批量授信。对畜牧业发展信息库内符合信贷条件的经营主体,农商银行通过“信e贷”“信e快贷”集中采集建档、批量授信。
  (四)调查、审批与放款。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农商银行按照内部程序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进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