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暴发后,为更好地应对国内出口企业面临复工难、运输难、交付难、接单难、融资难等诸多难题,我国保险经营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稳外贸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和挑战,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对稳外贸、稳预期的积极作用,将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化解疫情对外贸企业影响的有力抓手,帮助外贸企业稳定信心、增强抗风险能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政策宣讲,切实做好出口信用保险工作。
所谓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经营机构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它既是为提高国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国内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又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和补充。
出口企业为防范出口信用方面的风险,只要向国内保险经营机构填写投保单、申请买方信用限额,并在支付保费后,保险责任即成立。只要企业按时申报适保范围内的全部出口,如发生保单所列的风险,企业可按规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根据支付方式、信用期限和出口国别的不同,保费从 0.23%至2.81%不等,平均为0.9%。买家拒付、拒收的,赔付比例为实际损失的80%;其它的为90%。国内保险承保机构在赔付后向买家追讨的受益,按上述比例再分配给投保企业。企业通过支付相对有限、固定的保险费,将不可预计的风险锁定为企业固定的税前财务成本支出,从而可以做到稳定经营。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暴发后,国家商务部面向7000多家外贸企业的调查表明,90%以上企业存在出运和收汇被迫推迟的情况,面临较大的买方取消订单、拒收拒付风险。针对这些情况,国家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出口信用保险相关工作 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通知》,引导外贸企业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有效保障出口收汇风险,同时通过保单获得银行融资支持。面对全球激增的疫情防护物资需求,国外卖方普遍要求国内进口企业支付大额预付款,预付款收不回的风险增高。我国保险经营机构反应迅速,行动敏捷,立即建立起了受疫情影响客户业务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支持,开辟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等。如积极推进“无接触”式服务,推广“信保贷”等线上小微企业保单融资专属产品。
为更好地应对国内出口企业面临复工难、运输难、交付难、接单难、融资难等诸多难题,我国保险经营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稳外贸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和挑战,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对稳外贸、稳预期的积极作用,将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化解疫情对外贸企业影响的有力抓手,帮助外贸企业稳定信心、增强抗风险能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政策宣讲,切实做好出口信用保险工作。
一是企业要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重点支持服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为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创造良好条件。国内保险经营机构要切实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统筹资源配置,出台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提高承保效率,创新承保模式,帮助企业加强出口风险管理,减少企业损失。同时要明确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建立受疫情影响企业需求快速反应机制,积极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更加有力的风险保障,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重点支持服务,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费率要做到应低尽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深入了解中小微外贸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金融需求,发挥好“小微统保平台”等作用,加大对暂时遇到困难但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企业的支持力度。国内保险经营机构要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进一步降低保费费率;强化疫情防控相关资信服务,定期梳理和发布相关信息;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出口企业,合理缓交保费;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进一步降低保费的费率,允许合理缓交保费,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做到应低尽低。
三是融资要做到应多尽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金融主管部门,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贸金融服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政府+银行+信保”合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扩大保单融资规模,加大对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国内保险经营机构要进一步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加强业务交流和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在资信调查、国别风险研究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向银行提供客户贸易背景和违约相关信息,提高银行扩大保单融资的积极性;推广“信保贷”等银保合作模式,缓解外贸企业资金压力;扩大保单融资规模,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资金支持,做到应多尽多。
四是理赔要做到应赔尽赔。国内保险经营机构要及时收集研究企业投保出运前附加险的需求,加强对订单被取消等风险的保障,建立受影响小微企业理赔服务机制,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这些企业要提供高效的理赔服务,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及单证材料的要求,适度放宽理赔审理条件,在贸易真实和债权金额确定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好外贸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