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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全银行业公开刊物《中国银行业》新年献礼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1-01 作者:杨再平 来源: 浏览:280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首份全银行业公开刊物《中国银行业》新年献礼

   

 首份全银行业公开刊物《中国银行业》2013特刊于12月30日正式出版。谨以此为新年献礼献给各位博友!

 该杂志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同意,主管单位为中国银监会,主办单位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0-1167/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2095-6789。

 杂志读者对象为银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监管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社会相关研究机构人员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学生等,重点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及专业人员以及相关监管及政府部门领导及专业人员。

 目前共设本期导读、高端访谈、特别策划、问策经纬、大势研判、战略思维、治理纵横、风控论说、业务条线、业者风采、权威发布、客户调查、银行史话、文化社区和行业纪事等15个栏目。

 杂志愿景:“业界信息窗口、业者风采展现、 专家思想集成、行业发展智库。”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读者即我们的“考官”,但愿本刊能“入时”而获得读者的好感好评!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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