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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发展当更加注重培育纯真职业银行家

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18 作者:杨再平 来源: 浏览:312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12月16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杂志、东方银行业高管研修院共同主办的2014年度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发布会暨“新常态:寻找银行业发展新动力”研讨会在京举行。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巴曙松副所长发布了报告,我做了总结性点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杨东宁副主任、金融时报社邢早忠社长、中国金融出版社魏革军社长、普华永道中国银行业主管合伙人梁国威先生等嘉宾出席发布会并致辞。中国银行业协会陈远年秘书长主持发布会。



         在“新常态:寻找银行业发展新动力”研讨会上,会长单位代表中国银行任德奇副行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吕家进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谷澍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李振江副行长、交通银行于亚利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穆矢副行长等嘉宾发表了主旨演讲。在沙龙讨论环节,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濂、北京银行副行长杨书剑、苏州银行董事长王兰凤、重庆银行董事长甘为民、包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而诚、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邓传忠、广东南粤银行监事长何强等嘉宾参与了讨论。我与普华永道中国银行业资深合伙人朱宇分别主持了研讨会及沙龙讨论环节。



         我在总结性点评中表示,《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今年已是连续第六年发布,其意义可谓“一举四得”:一是外界关注银行家、了解银行家的重要窗口;二是透过银行家了解银行金融和经济发展运行状况的重要窗口;三是银行家们表达观点、建议与诉求的重要平台;四是监管机构与被监管机构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

         同时重点阐述了“金融改革发展当更加注重培育职业银行家”,要点如下: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会议强调“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银行家也是企业家,当然也在“更加注重”之列。



         实体经济领域企业家是市场经济中善于发现、创造并凭借企业组织组合资源实现各种有利可图的市场机会,进而自觉或不自觉地推动“帕累托改进”,增进社会福利的特种稀缺人才。金融领域银行家则是善于发现、创造并凭借银行企业组织组合资源实现各种有利可图的货币资金市场机会亦即跨时空交易机会,进而自觉或不自觉地推动“帕累托改进”,增进社会福利的特种稀缺人才。



         从某种意义讲,市场经济越发展,货币资金之于实体经济越重要,银行家之于企业家的作用也更加重要。



         企业家经营企业,须臾少不了货币资金。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社会资本再生产时所指出的,商品生产,无论是社会地考察还是个别地考察,都要求货币形式的资本或货币资本为每一个企业提供“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由此推论,经营货币资金的银行家正是企业家所经营的企业运行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动力”的提供者。



         银行家还是企业家实现创新梦想的“杠杆”提供者。按照熊彼特的创新理论,银行家提供给企业家的“所谓资本不外乎企业家把所需的具体的物质资料置于自己支配之下的杠杆,是为达到新的目的而处理物质资料或给生产指出新的方向的手段而已”。



         当然,逻辑与经验表明,如此特别重要的银行家作用,只有当其为真银行家或纯真职业银行家时,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就我国而言,所谓纯真职业银行家,一是要去行政化,即摆脱行政羁绊,转而自觉或不自觉遵守或受制于市场纪律;二是要去官员化,即放弃官员身份,转而做职业银行经理人;三是要专注核心主业,即专注于发现、创造并凭借银行企业组织组合资源实现各种有利可图的货币资金市场机会亦即跨时空交易机会;四是坚守职业底线思维,即只向有效信贷需求者提供信贷,以守住风险底线;五是擅长职业平衡术,即一方面积极支持自己客户的发展,一方面管控好金融风险,在两者之间寻求具有一定高度的平衡;六是追求最佳职业境界,即最大限度满足有效信贷需求,并追求稀缺宝贵信贷资源跨时空配置的最优境界;七是恪守本职与社会责任,首先是恪守本职责任,同时心装社会责任,并寓社会责任于本质工作之中。



         碍于现存体制及社会环境等因素,毋须讳言,上述纯真职业银行家在我国还相当欠缺。因此,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当更加注重培育纯真职业银行家。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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