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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党委传达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8-26 作者: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浏览:403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8月19日下午,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和举措,彰显了党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初心使命,诠释了用奋斗谱写更大宏伟目标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同时充分肯定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的成果,对金融监管部门既是激励,更是鞭策,坚定了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信心和决心。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坚持的原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会议精神在银行业保险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同富裕和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把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刻认识金融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汲取经验教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有力监管举措。


二是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毫不松懈防范化解各种金融风险。持之以恒认真做好高风险机构处置、应对不良资产集中反弹、严防高风险影子银行死灰复燃、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配合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等重点工作,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要厘清监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以及机构、企业等各方责任,推动落实地方党政同责,畅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储备,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做好金融市场舆情引导,加强金融法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夯实金融稳定的基础,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势头,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积极推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发展科技金融,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传统高碳企业降耗升级、绿色转型和安全保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经济社会薄弱环节,促进共同富裕。继续实施系列纾困政策,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改善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改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微观治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不断提升“两个责任”落实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要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以郭鸿、李国荣、杨庆和、胡小钢等腐败案件为镜鉴,持续加大监管问责,坚决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真正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对履职不到位、利用监管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的,一律严惩不贷。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提升金融系统干部队伍监管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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