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监管要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过线上形式举办第五届亚洲偿付能力监管合作研修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7-25 作者: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570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偿付能力是对保险公司各类风险的综合判断,偿付能力监管是预警和监测保险业风险的重要抓手。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过线上形式举办了第5届亚洲偿付能力监管合作研修(Workshop on Asian Solvency Regulation & Cooperation,WASRC)。来自新加坡、韩国、香港等亚洲及一带一路沿线的13个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机构的61名监管官员在WASRC线上研修平台上注册参加在线研修。此次研修班包括10场专题讲座,系统介绍了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整体框架和具体规则,并与研修人员交流了近年中国保险业市场体系、保险产品和金融科技等发展成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始终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制度型开放。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的保险业具有相似的发展环境,有着许多共同的制度建设诉求,在偿付能力监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合作空间。自2016年起,WASRC研修班日益成为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交流合作的重要机制和专业平台,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行业对外开放要求的务实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研修班为平台,持续加强与新兴市场金融监管的交流合作,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高质量对外开放,深化跨境风险监管协作,促进保险市场相互开放,互利共赢。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