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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好新闻 | 乌鲁木齐银行:我行助力民营企业蓬勃发展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3-25 作者: 来源:乌鲁木齐银行 浏览:10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近年来,我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镇居民”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切实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推进民营企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截至今年2月末,我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近400亿元,有力推动了民营企业蓬勃发展。

精准走访对接,信贷资金直达企业

某矿业(集团)公司作为区域煤炭、煤化工龙头企业,目前已形成“采煤——洗煤——煤焦——煤化工——煤电”为链条的煤炭循环产业,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我行为其授信达5.5亿元,助力“新疆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目前双方已形成银企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

“我行始终秉持着合作共赢理念,持续在传统授信、贸易金融等方面加大对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支持。近期,我行还将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全面赋能民企发展。”我行普惠金融部负责人表示。

我行积极对接民营企业,2025年3月11日,与乌鲁木齐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领导及协会15位青年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针对企业家代表提出的融资渠道拓展、跨境金融服务优化、供应链金融创新等具体需求,我行相关业务负责人一一解答,并详细介绍了各类信贷产品、银行保函等金融服务。双方聚焦企业金融需求,探讨务实合作路径,并共同签署了银企战略合作协议。

我行还制定了民营企业走访计划,上门为企业送服务,提高客户触达率。积极响应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主动对接“白名单”客户,大力支持民营房地产行业;寻找批量业务合作机会,与多家商会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银企合作桥梁;主动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行领导带队前往阿克苏、喀什、伊犁、哈密、石河子等地深入考察调研重点民营企业。2024年走访企业1178户,落地普惠业务13.49亿元,开拓普惠小微企业金融市场融资新路径,切实打通金融惠民利企“最后一公里”。

创新金融产品,畅通多元融资渠道

民营经济涵盖各行各业,民营企业金融需求各不相同。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我行持续关注市场需求,聚焦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利用产业链场景中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数据,深度分析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丰富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体系。我行先后开发推出“好税贷”“商超贷”“流量贷”“票押贷”等10余款线上产品,通过大数据信息,建立风控模型,设计信用贷款产品,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创新推出的“新质贷”为具有质量荣誉,满足质量标准和质量认证的普惠、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截至2月末,“新质贷”信贷余额达3.81亿元。

不仅如此,我行不断完善无还本续贷专项产品“雪莲·接力贷”,持续优化续贷业务审批流程,精简申请资料,缩减审批时间,帮助企业降低续贷业务时间成本,实现融资周转“无缝续接”。截至2月末,我行无还本续贷业务余额超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98%。

降低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融资成本过高一直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我行积极履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落实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降级”。充分利用再贷款、转贷款等政策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发放利率较上年下降了0.22个百分点,实现持续五年小微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为切实降低民营企业周转成本,我行业务部门安排专人提前对接续贷情况,了解客户经营生产状况,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民营企业能够到期续贷。

在加大创新、提升服务的基础上,我行还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健全贷款尽职免责制度,解除一线客户经理的后顾之忧。让“惜贷”“惧贷”转变为“敢贷”“愿贷”,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体现。我行将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供给,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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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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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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