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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牵手境外银行 广州银行46亿转让19.99%股份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8-15 作者: 来源: 浏览:486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广州银行19.99%股份挂牌转让,挂牌价共计46.47亿元。此次转让明确要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商业银行。业内认为,通过牵手境外投资人,广州银行股权结构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为今后上市提前铺路。
    引入战略投资者
    此次大股东“一口气”转让广州银行近20%股权,最终目的就是能够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加盟。
    根据转让要求,战略投资者应为境外商业银行,且不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允许联合受让。境外商业银行投资入股必须符合多项规定,包括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2年对其给出的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8%;所在国(地区)经济状况良好等。
    此外,转让还要求境外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当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同一股东入股同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承诺自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银行股份,到期转让股份及战略投资者的股东资格应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不仅如此,为满足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此次转让还要求战略投资者已在主要证券市场上市及交易,截至2011年6月30日市值超过400亿美元。对新兴市场银行业有深刻认识,拥有作为亚洲区新兴市场战略投资者的丰富经验,并优先考虑曾与国内商业银行成功开展战略合作的投资者。
    改善股权结构
    资料显示,广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主要经营人民币业务;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行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其63.99%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6.16%股权,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2%以下。
    2010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3.39亿元,营业利润21.98亿元,净利润18.81亿元;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0亿元,净利润11.38亿元;公司资产总计1671.47亿元,负债总计1569.21亿元,净资产102.26亿元。经评估后,公司净资产为227.22亿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5.42亿元。
    目前各地城商行都在加紧筹划IPO上市,上海银行、杭州银行、重庆银行、大连银行等均已提出IPO计划并排队等待上市。业内人士指出,广州银行此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将使股权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不仅使银行业务得到扩展,也为未来筹划上市提前铺路。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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