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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报》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4-25 作者: 来源: 浏览:4132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年报》全面介绍了2011年经济金融形势与银行业改革发展、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银行业审慎监管、监管制度与能力建设、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教育、政务公开与信息披露及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并较为全面地公布了银行业相关数据。
    《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13.3万亿元,同比增长18.9%,负债总额106.1万亿元,同比增长18.6%,所有者权益7.2万亿元,同比增长23.6%。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71%,同比上升0.55个百分点,390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05万亿元,同比减少1,904亿元,不良贷款率1.77%,同比下降0.66个百分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1.19万亿元,同比增加2,461亿元,拨备覆盖率278.1%,同比提高60.4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提高。
    《年报》指出,2011年银监会把握坚守风险底线的根本,严密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银行业稳健运行态势进一步巩固。在信用风险防范方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积累势头基本得到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水平不断下降,银行业信贷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贷款集中度风险管控力度加大,较好的构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影子银行”、民间融资之间风险传递的“防火墙”;在流动性风险防范方面,流动性监管标准继续推进实施,银行业流动性管理能力有所提高;在操作风险防范方面,案件防控高压态势继续保持,案防工作主动性不断增强。2012年,银监会将继续突出坚守风险底线,前瞻预判复杂多变的形势,准确把握风险防控的重点,努力克服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化解重点风险隐患。
    《年报》强调,2011年银监会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石,全面提高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银行业积极推动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行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社会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支持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信贷产业行业结构和区域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对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服务小微企业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增强,涉农和小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如期实现。2012年,银监会将继续突出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引导银行业顺应实体经济对银行业服务的客观需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功能。
    《年报》全面介绍了2011年银监会以战略转型为抓手,推动银行业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要工作。同时指出,2012年银监会将继续突出促进银行业战略转型,通过科学的监管指标设计和制度安排,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发展战略、健全薪酬机制,增强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把握转型发展的主动权。
    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年报》强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市场信心、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的重要基础。2011年银监会在规范银行业经营行为、强化银行业行为监管、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2012年银监会将继续打击银行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制度建设。
    中国银监会年报已成为向社会公众披露我国银行业和银行业监管权威信息的重要载体。社会公众可以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阅读并下载《年报》的中英文版全文。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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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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