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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大而不能改革?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1-06 作者: 来源: 浏览:442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必须着眼于尽量减少金融业对国家保障的依赖性,银行系统以监管者为主导只会增加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

    据说,最好的新闻作品总能预见历史,那么安德鲁罗斯索尔金所著的《太大而不能倒》显然有获得这一殊荣的资格。在他描绘的重大事件中,我也是当事人(我兼任摩根士丹利的独立董事),因此我可以断定,他准确地捕捉到了2008年秋笼罩在纽约上空混乱不断、前途未卜的阴霾。

    有一段时间,金融系统似乎到了四分五裂的境地。人们发现从前与“直布罗陀巨岩”一样坚挺的金融机构到头来却是一座座冒烟的火山,随时有可能化为废墟。高盛集团正是依靠美联储的鼎力相助才苟延残喘。而在大西洋的另一岸,英国政府却因拥有皇家苏格兰银行超过80%的股份而沾沾自喜,因为该银行在某种程度上一度是世界上最大的银行。

    毫无疑问,各国银行、监管机构、中央银行以及财政部在这场全面危机面前都措手不及,它们都得到了教训,它们缺乏的是有效手段和足够权威。

    从对这段艰难岁月的分析来看,大家认为改革势在必行:必须重新考虑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有必要通过政府建立财政与公众之间新的“社会契约”。

    道理很简单,但各国政府及政府间组织仍不遗余力地改写这一契约的各项条款。进展之所以缓慢,部分是因为政府正忙于应对金融危机,部分是因为眼下国内政治的急切考虑与建立全新普遍适用机制的需求产生了冲突,而这套机制却能为国际金融系统提供稳定支持,并且预防法规套利以及金融“去全球化”。

    其结果是,我们现在看到各国出台了五花八门的管理法规。在美国,最大的金融机构的决策主要依赖于联邦政府的压力测试,而事实上这套测试却是建立在差错不可避免这一认识基础上。在瑞士,杠杆比率适中。而在其他地区,巴塞尔第一、第二协议框架下多项国际银行业标准也已付诸实施,部分情况下追加了临时补充条款。

    新成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正试图对此取得全面认识,并建立一套反映全系统风险的新“宏观审慎机制”。然而,该委员会却并未取得正式授权以制定通用的资本措施(20国集团应该为其开绿灯)。

    “太大而不能倒”这个问题本身并未取得进一步进展。那么,面对这些金融丛林中的庞然大物——部分是深陷金融危机的美国政府臆想的产物——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索尔金的著作提醒了我们,就在18个月之前,针对银行规模无限扩大的问题以及将两艘遇险船只捆绑自救的不成熟想法,美国政府曾有过自己的答案。英国政府亦是如此,它积极促成了劳埃德银行和哈利法克斯银行的并购交易。而现在,人们普遍将其视为重大失误。

    政府内部在该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的事实已是世人皆知。充当红角的是并非天生革命者的美联储前主席保罗沃克尔以及英国央行现任行长默文金。他们希望拆分超级银行,特别是禁止零售银行从事证券交易,正如当下常说的“赌场式银行业”(事实上,这个类比对赌场老板来说不甚公平,因为他们在风险管理上的表现比大多数投资银行都抢眼得多)。

    另一方面,充当蓝角的是美国财政部长蒂姆盖特纳以及英国财政大臣阿利斯泰尔达林。后者认为,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重启促使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家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不合适的。二者都认为在支持银行不同业务范围的同时,可以对资本进行限制以预防风险传染,或对大型“系统性”公司征收附加费作为对中央银行和政府隐含支援的回报。

    鉴于其规模,此举可能打击部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它们“太大而不能倒”的同时也“太大而不能管”,两者同时出现便是最为棘手的问题。

    在这场激烈的争论中我是什么立场?我认为提倡银行业多元化和竞争是非常可取的。这场危机已经受到了过多的关注,在英国及欧洲其他国家尤为明显。即将卸任的欧洲委员会竞争部专员尼莉叶克洛伊曾要求规模最大的各个集团分拆部分分支,虽然她未能坚持到底,但其出发点无疑是正确的。当然,私募基金似乎热衷于成立并资助新公司的做法也令人欢欣鼓舞。银行业需要补充资本,需要新的管理途径。

    但是,我对监管机构是未来市场格局决定性因素这一看法表示不安。如果有关部门通过法令成立新机构,他们难道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提供援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必须着眼于尽量减少金融业对国家保障的依赖性,银行系统以监管者为主导只会增加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

    作者霍华德·戴维斯为伦敦经济学院院长,前英国金融服务局主席及英国央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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