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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公共基础科目考试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8-30 作者: 来源: 浏览:375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金融人才交流和流动,实现优势互补,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与香港银行学会签署的《资格互认合作协议》,2010年10月31日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公共基础科目考试。

    一、报名信息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香港公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持香港银行学会CFMP证书(香港版第一阶段或以上)。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9月10日

    (三)报名地点:香港银行学会(香港总部)

    (四)考试费用:港币900元/人(含教材)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科目:公共基础 

    (二)考试日期:2010年10月31日 上午9:00-11:00

    (三)考试形式:纸笔考试(闭卷)

    (四)考试地点:香港

    (五)考试大纲可登录香港银行学会网站http://www.hkib.org/indexcn.asp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

    (一)香港公民必须通过香港银行学会总部报名,并在香港参加考试,由香港银行学会负责后续的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  

    (二)具体报名流程请咨询香港银行学会http://www.hkib.org/indexcn.asp

    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一百四十八号粤海投资大厦三楼

    联系人:陈兆强

    联系电话:(852) 2815 1552

    香港银行学会北京代表处

    联系人:曲冬梅

    联系电话:(86) 10-6657 5550

    (三)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与香港银行学会签署的《资格互认合作协议》,若香港地区考生考试合格并符合资格要求,即可获取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个人理财》证书。

    证书申请要求及流程请登录香港银行学会网站http://www.hkib.org/indexcn.asp或电话咨询。

    四、特别提示

    (一)信息填报

    请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注意认真核对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所在单位等关键信息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考试信息

    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与香港银行学会查询最新情况,以免错过重要信息通告而影响考试。

    五、其它

    本通知由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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