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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0-10-18 作者: 来源: 浏览:398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0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将于2010年10月30日、31日举行。请考生于10月18日9:00至10月3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印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考生可登录考试报名主页(
www.ccbp.org.cn/apply <http://www.ccbp.org.cn/apply>),输入个人报考账号和密码,进入网上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即可进行打印。
    如遇技术问题,敬请咨询021-6165 1128。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链接:
    2010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考生须知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考场纪律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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