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关于“第四届全国杰出财富管理师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3-15 作者: 来源: 浏览:365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会2011年1月27日发出的《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杰出财富管理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该活动报名工作定于3月15日截止。通知发出后,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踊跃报名。鉴于此次评选首次采用机构统一组织报名的报名形式,机构内部的筛选工作需要一定时间,为充分展示银行个人理财领域从业人员的风采,满足各会员单位的参赛需求,现对此次评选活动的报名相关工作调整如下:
    一、关于参赛资格
    此次评选活动参赛选手资格调整为:
    (1)年龄18岁或以上;
    (2)从事个人理财业务工作;
    (3)获任职银行/金融机构推荐;
    (4)递交的参赛方案通过任职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内部评审;
    (5)参赛者资格需通过任职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审核。
    (6)所有入围选手,在复选前(2011年8月1日)必须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个人理财证书,或通过公共基础和个人理财考试;或获得香港银行学会专业财富管理师(CFMP)第一阶段“理财策划文凭”,否则将失去获得各奖项的资格。
    二、关于报名期限
    现决定将原定于2011年3月15日的报名截止日期延长到3月31日,报名参赛选手提交书面理财规划方案的日期由原来的4月20日延至4月27日。
    上述对参赛资格和报名期限的调整仅限于“第四届全国杰出财富管理师评选”活动。
    联系人:
    中国银行业协会:宋韡
    电话:010-66291202
    电子邮箱:songwei@china-cba.net
    香港银行学会北京代表处:陈爽
    电话:010-66575550
    电子邮箱: china-awards@hkib.org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链接: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杰出财富管理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