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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顺利举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1-10-31 作者: 来源: 浏览:406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1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于10月22、23日和29、30日在全国174个城市(582个考点、4,076个考场)举行。此次考试共设公共基础、个人理财、公司信贷、风险管理、个人贷款五门科目。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和香港银行学会签订的资格证书互认备忘录,公共基础科目也于10月30日下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步举行。

    为加强考务组织工作,掌握考点实际情况,严抓考场纪律,中国银行业协会派出14个工作组进行督考检查和现场巡视。10月2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亲赴广西玉林巡视考场情况。10月22、29日,陈远年秘书长分别赴南京、无锡、西安考点现场巡考。10月22日,余学军第一副秘书长赴新疆地区考点现场巡考,并于10月29日召集部分在京资格认证办公室副主任赴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进行现场巡视。此外,张芳副秘书长、周永发副秘书长、冯红副秘书长分别赴大连、太原和长治、洛阳及武汉考点现场巡考。

    全国报名近75万科次,共计44万余人次参加此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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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在广西玉林考场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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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年秘书长在江苏南京考场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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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学军第一副秘书长及资格认证办公室副主任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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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芳副秘书长在辽宁大连考场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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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发副秘书长在山西太原考场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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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红副秘书长在河南洛阳考场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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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格认证办公室副主任听取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情况汇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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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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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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