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研究报告 > 专题研究 > 风险管控研究

央行:信托贷款信息全面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8-28 作者: 来源: 浏览:5310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年来,信托贷款业务呈快速增长趋势。信托贷款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贷款风险偏高、部分交易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人民银行决定将信托公司贷款信息全面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对其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对于已接入数据库的信托公司,人民银行将要求其报送全部贷款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并取得信息主体的授权等。对于尚未接入数据库的信托公司,将加快接入进度,实现对信托机构和信托贷款业务的全覆盖。上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水平,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强自身风险管理,也有利于各类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委托贷款业务,人民银行正在积极研究相关方案,拟将其信息尽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