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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律师团成立大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3-30 作者: 来源: 浏览:747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2年3月27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律师团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银监会刘晓勇副主任、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耿伟常务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里红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李虎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12家常委行代表以及各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主持。
    银监会法规部刘晓勇副主任指出中国银行业协会律师团的成立适应了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恰逢其时,是银行业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银行界和律师界的合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也标志着银行业的维权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会长认为伴随着国内银行业在机构、网点、渠道、品种方面的日益多样化,针对银行业的犯罪、违法违规也日益多样化。国内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律师团这样一个强大的法律支持。国际上,美国的爱国者法案、长臂管辖权以及最近的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给世界其他国家的金融行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也需要既懂法律、又懂国际事务的法律专家提供支持。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律师团不仅是维护银行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是维护存款人和社会的正当权益。律师团成立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所聘请的法律专家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共同携起手来,维护好银行业的稳健发展,维护好社会诚信。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耿伟常务副主任从银行国际化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了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律师团的必要性,肯定了国内律师队伍目前的综合化素质,并从专业化的角度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律师团提出了更高要求。
    经过法律工作委员会12家常委行推荐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审核,选聘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律师团成员单位。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亲自为律师团各成员单位颁发了聘书。
    中国银行业协会律师团的成立将使银行业的维权工作更加适应国内国际形势,与时俱进,向更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同时将在维护银行业稳健发展、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打造社会诚信环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现场

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刘晓勇副主任致辞

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会长致辞

法律工作委员会耿伟常务副主任致辞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里红副秘书长致辞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李虎副秘书长致辞

中国银行业协会余学军第一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代表发言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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