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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专业委员会成立课题组开展调研和《保理业务指引》编写工作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4-24 作者: 来源: 浏览:744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9年4月15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在上海召开《保理业务指引》课题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与会代表讨论通过了课题研究工作计划,明确了制定《保理业务指引》的几项原则:妥善处理技术规定与国际、国内惯例、法规之间的关系,既要一脉相承、合法、依法,又要兼顾适用性和适度超前性;妥善处理行业要求、行业自律与专业委员会职责间的关系,确保可操作性;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指引》的主要目的是从业务规范、风险防范和促进发展的角度出发,引导保理业务健康发展。会议确定,为使《指引》符合市场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近期组织开展我国目前保理业务发展状况的调研,争取5月底完成调研工作。会议对保理业务发展状况调研问卷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修改。

    保理专业委员会2009年3月10日成立后,即按照工作计划制定了《保理业务指引》课题研究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负责,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和汇丰(中国)、星展(中国)等保理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专业人员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和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希望通过课题研究,与业内和监管机构充分沟通,明确保理业务的政策导向及监管要求,为制定与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业务指引作出建议和意见,促进保理业务统一规范管理及制度建设,推动保理业务的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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