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委员会

保理业务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7-04 作者: 来源: 浏览:3724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10月1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与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联合举办的保理业务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潘光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姚红出席会议并发表致辞,FCI秘书长Peter Mulroy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白瑞明主持会议。会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商业银行、FCI法律委员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委员会的专家代表,以及国内外资深行业律师对国内外保理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外资银行等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代表以及FCI相关代表近70人参加了会议。

      潘光伟专职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中国银行业的保理业务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从单纯的国际保理扩展到国内外保理同时兼顾,服务对象也从商品贸易延伸到服务租赁等行业,实现了保理业务内涵和外延的开拓创新。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保理业务规模达到1.87万亿元,继续保持了稳步回升的态势。然而,新时代的中国保理业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是法律合规意识仍待加强和完善;二是中国保理业务的监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三是金融科技的发展对保理业务和产品创新提出了新要求。
      他表示,当前,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在有效连接地区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在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将给世界保理行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和增长潜力。面对发展机遇和增长潜力,如何推动保理行业的再发展,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回归本源,特别是满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创新引领,科技支撑,打造供应链金融智能化发展新模式;三是加强合作,互联互通,共享共建,开创保理业务发展新格局。

      姚红副行长在致辞中提出,邮储银行作为中国领先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拥有近4万个营业网点,遍布广袤城乡,积极履行国有大行责任,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致力于“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同时也积极服务于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中国经济发展。在贸易金融发展上,邮储银行始终以遵循“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原则,以“坚守本源、培育客群、合规稳健、严控风险”为指导,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秉持合作开放态度,通过科技手段和降低融资成本,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她认为要坚持完善保理法律规范、统一立法,推动保理业务发展,同时也要积极尝试科技创新,实现保理业务重大变革;倡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在保理行业中始终发挥重要作用,希望中国银行业协会一如既往地帮助支持银行业解决新问题、拓展新领域,希望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继续为中国带来保理发展的先进经验,推动国际保理行业的新发展。 

      Peter Mulroy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近二十年来,保理业务量不断攀升,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0%。2017年中国保理业务交易量及国际交易量均排名全球第一。他表示,保理业务对于中小企业进入国际贸易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发现,全球保理业务量增加10%,实际贸易流会增加1%。保理业务在国际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希望全球保理商在这样的背景下,更要接受挑战,把握机遇,完善保理业务流程,促进保理业务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更优的作用。

      会上,美国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董事兼律师Edward Wilde就“撰写有关保理问题的法律”为题发表演讲。他提出,保理法律需明确保理的定义,保理商、供应商、债务人及其他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等内容。保理法律的确定性在开展保理业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制约保理业务中欺诈性行为的出现,促进资金规范性流动,推动实体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保理业务长效有序的进步。

      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代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易银行部供应链金融处副处长徐榕华就“保理相关法律问题的初步思考”为题发表演讲。她提到,在面临复杂多元的经济背景下,保理业务要与时俱进,优化产品质量,提高科技金融的竞争力,多方位立体化提升保理业务的水平。结合保理专业委员会的业务调研及司法案例的梳理研究成果,她建议,保理业务法律制度需明确司法案例的案由、司法管辖权、有追索权保理的合并审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主题、内容及方式,对债务人的责任认定,应收账款转让与质押,专户等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贸易金融部风险管理处副处长姚适就“保理业务法律问题交流”为题发表演讲。他提到,目前,保理市场发展迅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但是保理业务始终面临着各类规则、司法实践标准不统一等一系列尚待解决的问题。推进保理业务立法规范,将完善中国商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保理业务的发展。他指出,商业银行作为保理商是否“尽职”难以界定,标准亟待明确;标准化应收账款凭证流转的电子保理平台的尝试,将能够有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实体经济。

      会议还以“保理纠纷案件审理的法律难点”“对虚假交易和虚假单据的识别与防范”为题,开展了小组讨论,分别由汇丰银行(中国)高级法律顾问张晨元、中国银行贸易金融部副总经理刘云飞主持,中外方保理业务相关资深法律专家共同参与研讨,深入分析国内外保理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相关问题,促进相关经验交流与学习借鉴,以加强国内外规则的研究和衔接,推动我国保理业务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我国保理业持续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1潘会长.jpg


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潘光伟发表致辞


2姚行.jpg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姚红发表致辞


3peter.jpg


FCI秘书长Peter Mulroy发表讲话


4白秘.jpg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白瑞明主持会议


5ed.jpg


美国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董事兼律师Edward Wilde发表主题演讲


6浦发 徐.jpg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易银行部供应链金融处副处长徐榕华发表主题演讲


7邮储 姚适.jpg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贸易金融部风险管理处副处长姚适发表主题演讲


8小组讨论1.jpg


“保理纠纷案件审理的法律难点”小组讨论


主持人:汇丰银行(中国)高级法律顾问张晨元


中方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丁俊峰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田浩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李志刚


外方专家:

美国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董事兼律师 Edward Wilde 

Ballon Stoll Bader & Nadler P.C合伙人、FCI法律委员会成员Harvey Guberman

顾问、FCI法律委员会成员Yuce Uyanik


9小组讨论2.jpg


“对虚假交易和虚假单据的识别与防范”小组讨论


    主持人:中国银行贸易金融部副总经理刘云飞


    中方专家: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赛波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林思明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赵永军


    外方专家:

    Banca IFIS国际业务负责人、FCI教育委员会主席Daniela Bonzanini

FCI教育总监Aysen Cetintas


10大会全体.jpg


会议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