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与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召开联席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0-28 作者: 来源: 浏览:686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IMG_8171.jpg

IMG_8195压缩.jpg

   

    2009 年10月2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与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简称FCI)教育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FCI秘书长康斯坦先生、FCI教育委员会4位委员与中国保理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FCI教育委员会在本次联席会议上介绍了FCI教育委员会、市场委员会、法律委员会、通讯委员会以及执行委员会的职责以及2010年工作计划,就FCI国际保理业务课程、教材、研讨会、考试等问题与参会代表进行对话和交流,并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在中国召开工作会议期间,他们还专程走访了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等保理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了解中国保理业务状况。

    会议期间,我会陈远年秘书长与FCI秘书长康斯坦先生进行了深入交谈。双方就专业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会员管理、教育培训、考试机制等方面交换了彼此的经验和做法。FCI秘书长康斯坦先生指出中国区成员是FCI会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加强和中国区成员之间的沟通。陈远年秘书长希望今后双方能够在教育培训等方面多加强交流和合作,并希望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可以针对中国境内学员开展保理业务的相关培训,双方共同努力为保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