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0-28 作者: 来源: 浏览:671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IMG_8208压缩.jpg

    2009年10月2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的1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光大银行协办。 

    继9月份召开《中国保理业务指引》课题组第三次讨论会后,保理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再次组织征求了成员单位对指引讨论稿的意见。此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再次对指引进行了修改,指引终稿将通过银行业协会报银监会后公布实施。此外,常委会就《保理商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对2009年工作进行了回顾,详尽讨论了2010年的工作计划,并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保理业务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姜煦做会议总结发言,他指出保理专业委员会自3月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促进各银行保理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得益于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对该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也得益于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希望各单位能够继续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发挥其专长,真正把委员会做成中国保理业务的权威平台,推动《中国保理业务指引》尽快发布,推动保理业务创新和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